关于推荐参加中国质量协会2019年度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
京企质协〔2019〕第07号
各会员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4〕21号)、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24号)等文件精神,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诚实、自律、守信、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,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。
为做好我会会员单位参加该项活动的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开展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旨在助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,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市场质量信用分析服务,提高企业产品、工程、服务的社会信用水平和信用风险防范能力,引导企业更好、更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承诺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,提高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质量法制意识,推动企业牢固树立“质量诚信,用户满意”的经营理念,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、组织管理
中国质量协会为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管理、监督机构。北京社会企业质量协会组织本领域企业统一申报,按照中国质量协会有关活动要求配合做好各项评价测评工作。
三、评价原则
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遵循“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以服务会员为主,免费为相关组织提供评价及公示服务。按照“自愿申报、坚持标准、科学评价、社会监督、动态管理”的规范来运作。
四、评价范围
凡符合《中国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》规定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、产品、工程、服务均可申请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。
五、评价内容
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是以用户为主体,以市场评价为中心的信息征集和等级评价方法,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由质量信用意愿、质量保障能力、市场经营能力三个一级指标及若干二、三级指标组成,全面综合考核企业的诚信建设与市场质量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。市场质量信用等级依据《中国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》划分为AAA、AA、A、B、C、D四等六级。
六、评价程序
评价工作由企业自愿申请参加,由我会统一汇总申报。程序包括企业申请、推进机构初审、推进机构推荐、第三方机构评价、专家评审、委员会审定、征询意见、结果发布等。有意向的参评企业可向本地区、行业推进机构提交《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》、《市场质量信用承诺书》,经推进机构审核通过后获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系统账号及密码,登陆“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”,按照有关要求,在线提交申报材料。各推进机构受理企业申请后,应严格按照《中国质量协会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初审,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,填写推荐意见并报送至信用评价办公室,自主申报企业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信用评价办公室。2019年度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工作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截止。申请AAA级的企业和服务项目除材料评审外,需接受为期2-3天的现场评审,现场评审由信用评价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,不收取任何费用,评审人员交通、食宿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,成本由接受评审的组织承担。
七、公示推广
(一)开展公示活动
为AAA(用户满意标杆)、AA(用户满意)级市场质量信用企业建立市场质量信用档案,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向社会宣传公示。
符合公示条件的组织可自愿申请对其质量信用信息、市场评价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,通过“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”向社会公开展示年度AAA(用户满意标杆)级、AA(用户满意)级企业(产品、工程、服务)名单,以便于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评价、监督和使用。由中国质量协会向参加公示的企业(产品、工程、服务)颁发全国统一设计样式、统一编号的标牌和证书。
企业如发生失信等行为,公示的称号将被撤销,并在两年内取消参加“质量诚信,用户满意”公示资格。
(二)宣传推广
通过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、中国质量网、《中国质量》杂志、《品质》杂志及《满意中国》年鉴等渠道进行推广和宣传,并向信用中国网及国家有关部门推送、报备;总结AAA级企业的典型经验,每年组织用户满意标杆交流研讨活动进行推广学习。
(三)组织交流
中国质量协会将于2019年11月组织召开满意中国年会暨全国市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交流大会,为企业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,分享最佳实践企业的成功经验,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质量领域信用建设水平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北京社会企业质量协会会员部
联系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临泓路鑫福里5号A座320室
联系电话:010-87828019 87828029 87828039
联 系 人:杨 珍
电子邮箱:bjeqmsc@163.com
北京社会企业质量协会
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