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规范
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导标准
一、 内涵意义
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、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,对员工、客户、社会、国家和生态环境应尽或自觉担当的责任。开展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,既是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,也是引导企业负责任地做产品、做服务和负责任地回报社会、关爱员工,增强企业竞争“软实力”,营造文明诚信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。
二、 评价取向
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主要有三个方向:一是评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;二是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管理;三是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绩效。根据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需求,选择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绩效评价作为主要取向。
三、 评价原则
一是先进性原则;二是绩效性原则;三是可操作性原则,即“评价指标”的数据可采集、可采信,并可长期跟踪研究。
四、 结构板块
根据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以及评价取向需求,本评价标准结构由三大板块构成:一是企业社会责任负面清单(一票否决);二是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;三是企业社会责任特色指标。
(一)负面清单。在北京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中,参评企业如符合下列清单中任意一条,即取消参评资格:(1)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;(2)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;(3)发生重大侵犯员工权益行为;(4)近三年发生重大环保违规行为;(5)发生重大涉税行为或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;(6)大量泄露客户信息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;(7)企业法定代表人、投资人出现重大信用不良记录;(8)发生欺诈、哄抬价格等重大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;(9)发生其他重大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(二)指标体系。本评价指标体系以“关系”为轴心,由四个评价维度、28个评价指标构成。一是企业与员工的关系,通过“保障员工权益”来评价,包括12个二级指标,其中11个是客观指标、1个是主观指标。二是企业与客户的关系,通过“诚信生产经营”来评价,包括5个二级指标,其中3个是客观指标、2个是绩效考核指标。三是企业与国家的关系,通过“维护国家利益”来评价,包括7个二级指标,其中6个是客观指标、1个是绩效考评指标。四是企业与社会的关系,通过“参与社会公益”来评价,包括4个二级指标,其中3个客观指标、1个主观指标。
(三)特色指标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一些“自选动作”及所获得荣誉等,在评价中视情适当加分。(1)率先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,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;(2)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为AAAA级以上的企业;(3)近2年获市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奖项数;(4)近2年中央和本市主要媒体对本企业的公开报道(次);(5)近2年本企业员工获全国和本市“道德模范”、“劳动模范”、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、“五四青年奖章”、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人次,以及上“中国好人榜”、“北京榜样”人次;(6)开展党建工作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。
北京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
五、参评要求
根据自愿申报、分类分级、科学评价、公开发布的原则,北京市范围内的企业,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社会责任评价。(1)参评企业不得有“负面清单”中的任一条款;(2)根据评价指标要求,网上填写企业相关信息、相关数据;(3)根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要求,编制本企业社会责任报告。
六、评价等级
七、报告编制
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由六个方面构成:(1)本企业主要领导就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公开说明;(2)本企业的员工数以及年度单位经营总收入、人均水平、资产负债率等情况;(3)按照“保障员工权益”、“诚信生产(服务)经营”、“维护国家利益”和“参与社会公益”四个维度,作出相关报告并填报相关数据;(4)说明报告的时效、覆盖范围(本企业及利益相关方)以及报告审核情况;(5)报告的预期与展望(经济、社会、环境预期绩效);(6)社会荣誉与媒体报道。每个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控制在3000字左右。